2025-05-07 09:10:52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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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5-07 09:10:52
教体艺司函〔2025〕8号
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关于报送
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和试点县(市、区)2025年重点改革试验、试点事项
及开展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结项总结工作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:
自2019年首批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和试点县(市、区)建设工作和2022年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启动以来,各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和试点县(市、区)及首批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均取得了积极成效。为明确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和试点县(市、区)2025年改革试验、试点重点事项,做好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结项总结工作,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关于报送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和试点县(市、区)2025年重点改革试验、试点事项
各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和试点县(市、区)要在总结前期已经开展的改革试验和试点工作基础上,全面分析当地近视防控工作情况,应至少主动申报1项具有牵引性、先导性的2025年重点改革试验、试点事项,填写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和试点县(市、区)2025年重点改革试验、试点事项汇总表(见附件1),于2025年5月16日前报送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。
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,加强对各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和试点县(市、区)报送材料的把关和指导,于2025年5月30日前加盖公章扫描后,含word版,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:jsfk@moe.edu.cn。
请各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和试点县(市、区)聚焦申报的重点事项开展积极探索实践,总结改革经验,教育部将适时开展书面和实地调研。
二、关于开展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结项总结工作
(一)结项总结重点
结项总结工作依据《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》开展,重点是总结和推广各首批试点学校急救教育组织实施、急救设施设备配备、急救教育课程开设、师生急救教育培训、学校急救教育的社会参与度与影响力等情况和工作亮点、典型做法、特色案例。
(二)报送要求
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本地各试点学校填写《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结项总结统计表》(见附件2)并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汇总的《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结项总结统计表》和本省份推荐的学校急救教育典型案例(每个省份限推荐1-2个,每个案例限1500字)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llyj@ceeia.cn。
教育部将大力推广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典型经验,推动试点学校间交流借鉴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首批试点经验向本地区第二批、第三批试点学校推广普及。各首批试点学校,试点结项后,鼓励继续探索创新,常态化开展学校急救教育。
三、联系方式
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樊泽民
电话:010-66096849
附件:1.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和试点县(市、区)2025年重点改革试验、试点事项汇总表 附件1
2.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结项总结统计表 附件2
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
2025年5月6日